很多人买完保险就认为自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实际上在保险中理赔有效期也十分重要,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很可能会失去赔付资格,大家一定要注意。
一、重疾险理赔有效期概念
我们都知道重疾险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一旦被保险人罹患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获得保险金赔付。但是这个赔付并不是无限期有效的,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为理赔有效期,重疾险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因此理赔有效期为5年,超过5年才报案理赔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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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疾险理赔相关流程
重疾险的理赔流程。重疾险理赔包括报案、申请理赔、提交理赔资料、等待理赔结果等几个环节,其中报案环节和重疾险理赔有效期息息相关。保险公司认定理赔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就和被保险人报案时间有关,如果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保险公司会默认不启动理赔程序。
三、过了重疾险理赔有效期还能获得赔付吗
相信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保险理赔也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它是属于保险人的义务,这个义务保险公司并不会自行履行,而是需要被保险人申请。保险理赔申请是被保险人的权利,而且保险理赔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此项权利,那么就会被视为放弃权利,这时保险公司的理赔义务也就无需履行。
在这里提醒大家买重疾险不是目的,获得保障及赔付才是,因此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赔付,否则失去理赔权利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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