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共涉及服务要求、规范业务运行、强化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的11条具体内容。
近日,银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共涉及服务要求、规范业务运行、强化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的11条具体内容,与去年11月份下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形成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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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再保险北京分公司产品开发精算师陈婷婷表示,2012年的通知中,更多的是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的成本控制,而此次新规是将健康管理服务完全融入到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日常管理中,意义更加重大。
“更重要的是,新规将让健康管理在健康险特别是医疗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健康险的重点从病后理赔逐渐向病前干预及病中管理转变,保险公司也可以期待通过服务商的介入逐步改变过往对医疗行为难以管控的局面,真正实现管理式医疗。”陈婷婷补充称,健康服务或许可以帮助改变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零和博弈的局面,使其向三赢局面转变。
另一位健康险领域资深人士坦言,目前市面上的健康管理服务鱼龙混杂,偏空心化,大多是作为销售产品的噱头,而新规出台后,将推动整个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利于行业形成良性竞争,之后健康管理服务也必将成为消费者购买健康险产品的决策之一。“健康服务到底要以什么样的形式体现,保险公司又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去承诺消费者,我非常期待后续的细则落地”。
在强化监管管理方面,《意见稿》对银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共提出5条具体要求。
《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应每半年向各级监管机构报送健康管理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若健康管理服务中发生重大事故和突发群体事件,保险公司应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保险公司若违反本通知要求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或者因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出现重大风险或产生重大影响的,银保监会将根据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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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同时支持行业协会按照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探索建立健康管理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建立保险公司间健康管理业务交流平台,牵头组织行业共同制定管理、技术、数据等相关标准。
《意见稿》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2年版的通知也将同时废止。
在陈婷婷看来,新规出台或许可以帮助改变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零和博弈的局面,使其向三赢局面转变。“被保险人获得更优质的健康服务,更好的健康状态。保险公司获得稳定可靠的业务和客户来源及稳定且合理的利润来源。服务商将得到更好的生存空间和企业价值。新规让这样的愿望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和实现可能”。
陈婷婷期待健康管理服务新规正式落地,也相信“保险+服务”的巨大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会逐步体现。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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